【民族理论、政策与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业三:
一、选择题
二、判断题
1.错。“少于”改为“多于”。
2.错。“消亡”改为“繁荣发展”
3.对。
4.错。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5.错。是一部全国性的普通法。
三、简答题
1.答:(1)语言文字平等是民族平等的一个重要内容和重要标志。
(2)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是重要的民族文化财富,是民族间互相交往、发展繁荣的工具。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是民族繁荣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
(3)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不能人为地随意改变或消灭。
2.答:法律含义是指: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又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又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内,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又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由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又由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的自由。
实质:就是要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
3.答:
(1)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为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深厚的历史基础。
(2)我国革命的具体道路,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3)我国长期形成的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状况,适宜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4)我国资源分布不均匀,经济文化发展差距大,需要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5)我国少数民族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国际斗争形势,决定了我国各民族益和不易分,合则俱利,分则俱损。
4.答:(1)维护国家统一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相结合。
(2)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充分行使自治权。
(3)确立和发展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的民族关系。
四、论述题
1.答:在我国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是:
1.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1)公民有信教或不信教的自由;(2)国家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3)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4)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5)向人民群众进行科学世界观的教育;(6)划清宗教信仰与封建迷信和邪教的界限。
2.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包括:(1)政府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2)防止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违法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3)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依法登记,一切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4)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宗教界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5)在处理各类宗教问题时,要注意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包括:(1)任何宗教都应当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2)要团结信教群众积极参加经济建设,把宗教的理想要求与社会主义理想要求统一起来,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贡献;(3)引导宗教界发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改革某些消极因素,使宗教教义、教规和宗教道德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社会进步和民族团结。
2.答题要点:
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发挥了巨大的优越性:
(1)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激发了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的责任感。
(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和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巩固国家的统一。
(4)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