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形考作业三:
一、单项选择题
1.B 2.C 3.C 4.B 5.D 6. D 7.C 8. D 9.B 10.A 11.A 12.B 13. D 14.D 15.D 16. A 17.A 18.D 19.A 20.A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E 2.ABD 3.ABD 4. ABCD 5.BCDE 6.ABCD 7.BDE 8. ABCDE 9.ABCD 10.AB
三、判断题
1. × 2. √ 3. √ 4. √ 5. × 6. × 7. √ 8.× 9. × 10. × 11. √ 12. √ 13.√ 14. × 15. √ 16. √
四、案例分析题
答:(1) ①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原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 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所以,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②任命王某为会计主管人员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王某不具备法定资格,既无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往从事的又是文秘工作,不能做会计主管人员。
③由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也是违法的。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其中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因此,王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其女儿不能在本单位任出纳工作。
(2)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因会计科长王某系会计机构负责人,根据会计法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人事科长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不能负责监交工作。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法律规定,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的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